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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

浏览次数:1456     发布时间:2016-06-15

  

   1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名单,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7个城市榜上有名。同时,河北沧州等46个城市被命名为新一批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至此,全国已有约半数的城市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约1/10的县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据介绍,自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国共有17批310个城市、8批212个县城、5批47个镇分别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称号。20余年的创建工作,有力推动了城市生态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
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据了解,相较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考核评估指标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