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隆昌县圣灯镇乐只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社会 【2015】2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昌县圣灯镇乐只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昌县圣灯镇乐只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社会 【2015】2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0318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4年(2012年至今)内完成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四川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5月 27日 00时
00分至 2016 年 5月 31日
23时59分,登陆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njztb.cn或ztb.neijiang.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请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6 月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昌县圣灯镇乐只小学
地 址: 隆昌县圣灯镇乐只小学
邮 编: /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832-3550072
传 真: 0832-3966766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269号
邮 编: 610011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8765319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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