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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王店镇擦亮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847     发布时间:2021-08-20

  

 

【项目概况】 

当阳市王店镇擦亮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GJS0434-2021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当采计备[2021]XM1079号 

3、项目名称:当阳市王店镇擦亮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97.6(万元) 

6、最高限价:997.6(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全长约3214米(包括汉宜路和学园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其中:汉宜路路幅宽度为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学园路路幅宽度为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6.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6、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6.7、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8、提供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近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和施工方) 

6.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或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和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的最新一期当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公告)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取其中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总分计为80分。 

6.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6.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 

3、方式: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一厅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阳市王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当阳市汉宜路166号 

联系方式:18062399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13469810082 

联系方式:13469810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方晴 

电话:1346981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