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广都?智库”二期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
所在区域: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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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广都?智库”二期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广都?智库”二期办公场所的租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约1700万元/年。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都?智库”二期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论证专家:
姓 名 |
职 称 |
单 位 |
黄凯 |
高级工程师 |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杨立成 |
副教授 |
四川师范大学 |
杨江萍 |
高级工程师 |
成都市建六公司 |
郭支琼 |
高级经济师 |
四川省国润建设 |
王娟 |
工程师 |
成都地铁 |
四、采购方拟推荐的供应商:
成都锦尚城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5栋2单元308)
五、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治蜀兴川”总体工作部署、成都市“创业天府”行动计划,以及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华阳街道加劲推动华阳“全面城市化、现代化、法制化”进程、打造天府新区“城市副中心”的要求,华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参照天府菁蓉大厦、“广都?智库”一期打造模式,建立“广都?智库”二期项目,引进创新型、税源型、总部型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与创新转化园、成都科学城、天府创新中心、天府菁蓉大厦、广都智库等天府新区中轴线上各类企业、项目载体组团发展,为适应天府新区发展新常态,增强华阳未来发展竞争力,优化华阳产业结构,助力产业转型注入新活力。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拟采用租赁形式建立“广都?智库”二期项目。
六、采购理由:
经多次调研、论证,所租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用房性质:所租赁场地为房产权属清晰的独栋商业或写字楼;
2、区位条件:
2.1所租赁场地应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行政区划范围内;
2.2按照《成都市总体规划》,人民南北延线为城市中轴线,是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发展轴线;按照《四川省天府新区总体规划》,天府大道为现代高端服务业功能集聚带,沿线布局天府新区主要的金融商务、科技研发、行政文化等高端服务功能。因此本次所租场地优先考虑天府大道两侧,既符合成都市和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的发展定位,又利于发挥产业集聚效应,突出形象和宣传的优势。
3、位置要求:
基于“广都?智库”二期项目的要求,考虑华阳街道区划范围和城市建设情况,为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利于企业健康发展,满足入驻企业办理日常政务需求,本次租赁场所优先考虑毗邻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和天府新区投资促进中心。
3.1因华阳街道区划范围纵向距离10公里,横向距离4.8公里,考虑到已建成区域的范围,为保证租赁场地位于华阳区划范围内,要求与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距离不超过3公里。
3.2为充分发挥华阳街道招商引资优势,考虑华阳街道已建成区域的范围,要求与天府新区投资促进中心距离不超过4公里。
4、面积需求:
4.1“广都?智库”二期项目拟引进50家企业入驻,所租场地面积不小于15000?,精装修;
4.2租用面积内必须包含一楼整层。
4.3每层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形态方正、分布集中,优先考虑整层出租的场地。
5、硬件设施:
5.1因 “广都?智库”二期项目入驻企业需在2017年8月份入驻,故要求租用载体于2017年8月份前完成装修,并可正常使用。
5.2 载体具备3台以上可独立使用的升降电梯。
5.3具备中央空调系统且每层可划区域单独控制。
5.4具备消防喷淋系统等完善消防设施。
5.5租用场地配备不少于200个停车位
6、交通配套:
为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吸引优质企业,优先考虑距地铁线路较近,公交线路多的场所。综合考虑华阳街道的区划范围和城市建设程度,要求距离最近的已开通线路的地铁站点不超过3公里,并且1公里范围内至少有一处开通5条公交线路以上的公交车站。
7、服务配套:
为满足企业需求,要求载体配备多媒体会议室,其中150人以上大会议室1个以上,20人以上小会议室2个以上;
8、价格:
参照市场价格,租金不超过85元/月?平, 3年内房屋租金不得涨价。
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专家综合论证意见:
经实地对华阳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广大楼宇调研、摸排、对比,满足上述要求的场所仅为天府大道南段2036 号麓港商业楼,建筑面积16950平方米,房屋产权为成都锦尚城贸易有限公司,再无符合以上采购要求的其他房产。同时该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故该场地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成都锦尚城贸易有限公司处获取。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话:61889702 联系人:曾老师
采购人: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电话:64107003 联系人:张老师
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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