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远景建筑! [ 请登录 ],新用户?[ 免费注册 ]

免费发布信息

热门关键词: 设计施工 砖瓦 彩画 建筑案例 园林景观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 最新动态

注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这些变化

浏览次数:768     发布时间:2020-07-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 

2020年71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1231日。 

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