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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与旅游开发探讨

浏览次数:1475     发布时间:2016-06-20

  

 

       佛教的历史演变、佛法的演绎传播,都与文化的进步有关系。佛教在历史上有多样的发展方向,在建筑、美术、音乐、文学艺术等都有其体现,从中可以看到思想、艺术等多方面的发展脉络,是民族文化的集成。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佛教文化对于认识中国社会历史的变迁、文化历史的传承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佛教文化旅游资源 

佛教在我国传播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旅游资源,涉及到建筑、绘画、音乐等各方面。在体验经济时代,佛教文化旅游体验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所谓佛教文化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吸引信仰者和旅游者,引起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并发生与佛教有关的旅游行为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其中包括佛教的信仰、教义、理论、制度和组织等非物质文化,也包括了佛教的寺院建筑、艺术、器物等物质文化。佛教文化旅游资源不仅包括了可以摸得着、看得到的物质性旅游资源,同样也包括了摸不着、看不到的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 

二、佛教文化旅游盛行初探 

从宗教学的视野中看,佛教文化旅游体验与旅行者的自性回归是一致的,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佛教文化旅游盛行的主要原因。旅游者在佛教文化旅游体验的过程中,参与佛教信仰仪式,实质上是在寻找自己异化出去的自性。“从哲学的角度来辨析,旅游的本质应是体验,即旅游者的异地身心自由体验”。可见,旅游者前往异地是为了寻找身心自由体验,而佛教文化旅游资源对于旅游者来讲,亦同样可以满一部分旅游者的身心自由体验需求。旅游者寻找身心自由体验的原因存在于人的自身之中。费尔巴哈曾说:“神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也就是说人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神,神在某种意义上讲也同样是人,这也正是旅游者参与佛教文化旅游时,“尽管占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没有宗教信仰,但是在浓郁的宗教气氛中,有三分之一的游客产生了宗教行为”的原因。 

在佛教文化旅游体验之中,旅游者不仅是为了寻找身心自由,更主要的是对于深层佛教旅游文化体验者来说,他们是为了寻找异化的自身,即是为了心灵慰藉,为了属灵的宗教情感的需要,寻找一种终极的追求。 

三、佛教旅游资源开发的问题 

(一)对寺院文化、佛教文化和佛教旅游文化三者之间的区别存在模糊认识。 

从文化容量的角度看,寺院文化属于佛教文化的一个子集,佛教文化博大精深,寺院文化只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组成部分,不能简单地把寺院文化等同佛教旅游文化。从文化资源与文化产品的角度看,不能否认,不少佛教文化天生就是佛教旅游文化,如众多佛教的物质文化遗存,但是决不能把佛教文化与佛教旅游文化简单等同起来,忽视对它的开发、挖掘和再创造。 

(二)佛教旅游文化同质化严重。 

尽管佛教文化资源各有特色,但其毕竟同属于宗教文化类型;而且同一类型的佛教文化无论在宗教内涵上还是在宗教形式上都具有相似性。这就容易使佛教旅游文化产生同质化问题。 

(三)佛教旅游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 

不少地方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往往忽略了佛教旅游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出现低俗、媚俗和庸俗化的不良倾向。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发展;重旅游开发,轻文化保护;过度开发、乱开发和滥开发现象突出,这对我国佛教旅游文化的可持续性开发造成严重威胁。 

(四)与佛教旅游文化伴生的迷信活动较为突出。 

虽然佛教与迷信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有本质的区别。佛教是一种完整的有神论世界观,其活动组织严密,有清规戒律,有一定的群众性,对社会历史文化教育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封建迷信则是粗陋低俗的思想意识,活动方式松散、粗俗,始终是腐朽没落的东西。佛教信众与香客祈愿、上香等正常的宗教活动我们并不反对,需要警惕的是披着宗教外衣而行迷信敛财之实的活动。 

四、佛教旅游资源开发的原则 

(一)开放性原则 

首先,转变思维、更新观念,促使佛教与旅游协调发展。佛教旅游资源极具特色、富有强大的旅游吸引力,开发佛教旅游资源不仅具有现实的经济价值,而且可以使人们进一步正确认识佛教。 

其次,开拓视野,放眼世界,广泛吸引国内外游客。我国是佛教东传的中转站和过渡带,上承印度佛教,下启日本、朝鲜半岛、东南亚等地的佛教文化,如果开发宣传得当,必然能够吸引海外客源,实现其旅游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 

(二)生态性原则 

佛教生态旅游,以佛教生态观为基础,通过旅游活动使游客感受佛教的生态底蕴,使旅游资源不受到任何损害的“回归大自然”式的绿色旅游,是一种保护型、可持续发展型的旅游。 

第一,宣传佛教教义的生态观,引导游客从观念上净化自身,自觉保护佛教旅游资源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第二,采取适当手段,从管理上坚持生态性原则。其一,正确筹划、管理佛教文物古迹的修复与重建,尽量保持其原有意境和风格;其二,警示、规范游客行为;其三,合理开发佛教旅游地的接待项目、规模和人数,使景区环境秩序井然。第三,组织、倡导一些具体的生态活动,让游客充分体验佛教的生态原则,如放生等。 

(三)特色性原则 

特色性原则指开发佛教旅游资源一定要体现出佛教文化的特征,挖掘佛教旅游资源的特异性,吸引客源,为游客提供一种特有的旅游体验和感受。 

首先,在开发项目上,要紧紧围绕佛教文化的主题,根据景区的不同特点,开发一些有别于其它旅游活动的特色性旅游项目。 

其次,在开发方式上,要从观赏性开发向参与体验性开发转变。参与体验性开发是佛教旅游资源的动态式开发,除了安排一般性的游览活动外,还开发了一些与佛教活动有关的动态参与项目,如食斋、参与佛教开光、佛诞庆日等。如此可以更加深入地展示佛教旅游的特色性。旅游者在一种肃穆、崇敬的心态中获得独特体验,摒弃杂念、净化心灵,实现佛教旅游的深层收获。